依據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關于《內蒙古烏審旗通用機場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審批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現我單位擬采用競爭性磋商的方式進行現場水保監理機構的選定。
(一)項目名稱:烏審旗嘎魯圖通用機場公司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理機構選定項目(二次)。
(二)項目編號:CG/WSQGS-21-002-N
(三)采購人:烏審旗嘎魯圖通用機場有限公司
(四)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五)工程概況:烏審旗通用機場項目位于鄂爾多斯市烏審旗蘇力德蘇木陶爾廟嘎查境內,本工程建設標準為A1級通用機場,飛行區等級為2B。工程由飛行區、航站區、進場道路區、圍界外圍區組成。工程總占地面積42.78公頃,動用土石方總量84.36萬立方米,工程總投資13817.37萬元。工程計劃于2021年6月開工建設,2022年8月底建成,建設工期14個月。
(六)報價說明:
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技術服務費的投標報價以本招標文件所要求的全部技術服務內容為根據,參照水利部相關規定計取報價,技術服務費為水土保持監理費、水土保持監測費、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技術評估報告編制費三項費用之和。
技術服務費成交價即為結算價,不予調整。
由于工程規模變化,最終成交價不予調整。特殊情況,由于工程項目取消,成交通知書中該項目作廢,不再簽訂服務合同,所發生的談判過程所有費用(標書款、談判代理服務費以及參加本次活動所發生的其他費用)供應商自行承擔。
(七)服務內容:
1.1按照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后續的監理、監測、自驗和總評估全部工作。
切實做好水土保持監測工作,并定期向自治區水利廳提交監測季度報告及總結報告,落實并做好水土保持監理工作,確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設質量和工程進度。
1.2通過各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的所有工作。
1.3監理服務期:以實際施工工期為依據,從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監理范圍內工程保修期滿為止。
1.4監理工程質量要求:滿足國家、行業和當地頒布的有關水保建設的規范、規章,一次驗收合格。
(八)招標控制價:20萬元。應答人的投標報價不得超出本項目規定的招標控制價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本項目在企業經營范圍之內;
(二)資格審查: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談判小組統一進行資格審查,具體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以上資料中標單位在中標公告發出之前需要提供原價進行復驗。
自行組織踏勘。
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人可于2021年11月30日起登錄鄂爾多斯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網站頁面(網址:http://ordosairport.com/),點擊“公告”欄中的“招標信息”欄,查詢采購信息,點擊信息公告頁面左下角“附件”即可瀏覽、下載采購文件。
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12月3日下午17:30
遞交響應文件截止(評標)時間:2021年12月6日下午14:30
響應文件接收及評標地點:鄂爾多斯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2樓
208室
聯系人:張艷
聯系電話:15547721106
郵箱:252461847@qq.com
附件:烏審旗通用機場項目水保監理機構選定項目(二次).doc